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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头条:外出打工出行难 履行义务畅通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官你好,我要缴纳罚金和退赔款,可是不方便到法院来办理,可以转账吗?”不久前,齐某给雨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打来电话。

事情还得从五年前说起。齐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18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且退赔相关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976元,涉财产部分同步移送执行。

齐某刑满释放后,既未到法院缴纳罚金,也未主动向被害人退赔。由于当时未查到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对齐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随着疫情防控全面放开,经济稳步复苏。不久前,齐某准备外出打工,但在购买高铁票时犯了难,这才发现自己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无法购买高铁票。

意识到问题所在,齐某立马联系法院执行局,于是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最终经沟通,齐某将全部执行款项缴纳至执行专户,并在被解除限制高消费后马上买下了一张高铁票,开启新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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